下列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因不动产权利人保管不善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下列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1、不动产权利人:孙全军
不动产坐落:西安市莲湖区沣惠北路88号18幢30201室不动产权证号:陕(2023)西安市不动产权第0546890号
公告编号:20260112
2、不动产权利人:杨翠茹
不动产坐落:西安市曲江新区雁塔南路888号14幢23101室
不动产权证号:陕(2019)西安市不动产权第0063708号
公告编号:20260113
3、不动产权利人:刘玉兰
不动产坐落:西安市新城区尚勤路23号中山门小区西区11幢60301室
不动产权证号:1125108014Ⅰ-60-1-11-60301~0
公告编号:20260114
4、不动产权利人:王席芳,石强
不动产坐落:西安市碑林区雁塔北路52号73幢10606室
不动产权证号:陕(2024)西安市不动产权第0328235号
公告编号:20260115
西安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2026年2月4日
陕公网安备 610112020002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