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因不动产权利人保管不善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下列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1、不动产权利人:樊瑶
不动产坐落:西安市碑林区红缨路9号1幢10301室
不动产权证号:陕(2022)西安市不动产权第0431887号
公告编号:20260075
2、不动产权利人:张杰
不动产坐落: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西段66号2幢12803室
不动产权证号:20171095685
公告编号:20260076
西安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2026年1月21日
陕公网安备 610112020002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