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2026年1月21日)

下列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因不动产权利人保管不善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下列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1、不动产权利人:樊瑶

不动产坐落:西安市碑林区红缨路9号1幢10301室

不动产权证号:陕(2022)西安市不动产权第0431887号

公告编号:20260075

2、不动产权利人:张杰

不动产坐落: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西段66号2幢12803室

不动产权证号:20171095685

公告编号:20260076

西安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2026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