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2026年1月22日)城东

下列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因不动产权利人保管不善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下列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1、不动产权利人:刘惠敏

不动产坐落:西安市灞桥区半坡路40号12幢10302室

不动产权证号:1200108009-1-1-12-10302~0

公告编号:CD2026补002号

西安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2026年1月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