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2026年1月7日)

下列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因不动产权利人保管不善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下列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1、不动产权利人:董树海

不动产坐落:西安市新城区韩森路2幢11906室

不动产权证号:20190325208

公告编号:20260007

2、不动产权利人:董学兵

不动产坐落:西安市曲江新区雁塔南路299号6幢11003室

不动产权证号:1125100013-2-1-6-11003~1

公告编号:20250008

3、不动产权利人:赵越

不动产坐落:西安市新城区韩森路3幢11106室

不动产权证号:陕(2019)西安市不动产权第0064450号

公告编号:20260009

西安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2026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