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废公告
因办理转移登记的业务需求,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1、 权利人:张柏隆
不动产坐落:西安市新城区尚俭路572号7幢00201室
房屋所有权证号:1125110008Ⅱ-8-0-7-00201~0
面积:25.48㎡
公告编号:S20260001
2、 权利人:苏福江
不动产坐落:西安市新城区尚俭路470号2幢
房屋所有权证号:1125110008Ⅱ-34-0-2~0
面积: 31.39㎡
公告编号:S20260002
3、 权利人:杨超
不动产坐落:西安市新城区尚俭路572号34幢00101室
房屋所有权证号:1125110008Ⅱ-8-0-34-00101~0
面积:21.44㎡
公告编号:S20260003
4、 权利人:李亮
不动产坐落:西安市新城区尚俭路572号32幢
房屋所有权证号:1125110008Ⅱ-8-0-32~1
面积:24.30㎡
公告编号:S20260004
西安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2026年1月7日
陕公网安备 610112020002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