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因不动产权利人保管不善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下列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1、权利人: 解永长
不动产坐落: 西安市雁塔区丈八北路7号15号楼1幢20103室
不动产权证书号:1050106016-5-1-1-20103~1
2、权利人: 张小安
不动产坐落: 西安市雁塔区光华路1号62幢12301室
不动产权证书号:1075104023-18-1-62-12301~0
3、权利人: 张芳玲
不动产坐落: 西安市碑林区太白北路312号46幢30201室
不动产权证书号:1075106025-42-1-46-30201~0
4、权利人: 陈卫林
不动产坐落: 西安市雁塔区电子正街三十九所生活二区3幢20602室
不动产权证书号:1075102009-28-1-3-20602~0
5、权利人: 郭乃强
不动产坐落: 西安市灞桥区浐河东路以东、东三环以西、东月路以南10幢30502室
不动产权证书号:陕(2021)西安市不动产权第0416102号
6、权利人: 崔继平
不动产坐落: 西安市莲湖区丰登西路4幢11201室
不动产权证书号:1050108010-14-1-4-11201~1
7、权利人: 朱红波
不动产坐落: 西安市未央区纬二十六街5幢10201室
不动产权证书号:1100112009-6-1-5-10201~1
西安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2025年12月1日
陕公网安备 610112020002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