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2025年12月1日)城北

下列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因不动产权利人保管不善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下列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1、不动产权利人:吴焕章

不动产坐落:西安市灞桥区纺西街南段合作楼11号121幢3442室

不动产证号:1225108007-6-1-121-3442~0

声明编号:2025CB补710号

2、不动产权利人:成小战

不动产坐落: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明光路东侧、凤城一路南侧50号海荣·御城1幢13006室

不动产证号:20171313896

声明编号:2025CB补711号

西安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