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2025年11月4日)城东

下列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因不动产权利人保管不善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下列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1、 不动产权利人:徐伟民

不动产坐落:西安市灞桥区纺东街167号134幢40401室

不动产权证号:1225108017-10_1-1-134-40401~0

公告编号:CD2025补058号

西安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2025年11月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