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因不动产权利人保管不善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下列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1、不动产权利人:西安银凯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不动产坐落: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元路89号
不动产证号:1125114021-6-1-3-10102~0
声明编号:2025CB补657号
2、不动产权利人:西安银凯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不动产坐落: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元路89号
不动产证号:1125114021-6-2-21101~0
声明编号:2025CB补658号
3、不动产权利人:南胜利
不动产坐落:西安市浐灞生态区浐灞大道北19幢31302室
不动产证号:20181281478
声明编号:2025CB补659号
西安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2025年11月3日
陕公网安备 610112020002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