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莲湖支行不动产登记证明(他项权证)作废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1

不动产登记证明(他项权证)作废公告

公告编号:2025-0331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抵押权人: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莲湖支行

抵押人:宋新丽

不动产单元号:610113012031GB00028F00080074

不动产坐落:西安市雁塔区丈八北路238号2幢10704室

不动产登记证明:陕(2021)西安市不动产证明第0150310号

不动产权证号:陕(2019)西安市不动产权第0305021号

2025年09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