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因不动产权利人保管不善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下列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1、权利人: 刘晓庆
不动产坐落: 西安市曲江新区庙坡头路中段5幢11401室
房屋所有权证证号(或不动产权证书号 ):20161155655
2、权利人: 邱致和
不动产坐落: 西安市雁塔区光华路1号61幢11503室
房屋所有权证证号(或不动产权证书号 ):1075104023-18-1-61-11503~0
3、权利人: 马海涛
不动产坐落: 西安市碑林区友谊西路269号20幢30502室
房屋所有权证证号(或不动产权证书号 ):1100106011-11-1-20-30502~0
4、权利人: 柳俭
不动产坐落: 西安市未央区开元路南段69号10幢11203室
房屋所有权证证号(或不动产权证书号 ):陕(2022)西安市不动产权第0143736号
西安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2025年7月30日
陕公网安备 610112020002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