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2025年7月4日)

下列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因不动产权利人保管不善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下列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1、不动产权利人:成姣姣,王平

不动产坐落:西安市雁塔区昆明路以南、西三环以东、皂河以西华洲城·熙悦都3幢12405室

不动产权证号:20181243098

公告编号:20251134

2、不动产权利人:赵智磊

不动产坐落:西安市浐灞生态区浐河东路北段1688号御锦城2-R4期29幢10404室

不动产权证号:陕(2018)西安市不动产权第1544976号

公告编号:20251135

3、不动产权利人:何自清

不动产坐落:西安市碑林区白庙村小区46幢20410室

不动产权证号:1075106010-18-1-46-20410~0

公告编号:20251136

西安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2025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