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2025年7月2日)

下列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因不动产权利人保管不善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下列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1、不动产权利人:权力

不动产坐落:西安市曲江新区芙蓉东路中海·碧林湾8幢11204室

不动产权证号:20181352505

公告编号:20251125

2、不动产权利人:时超群

不动产坐落:西安市雁塔区朱雀南路东侧华城万象4幢10601室

不动产权证号:陕(2020)西安市不动产权第0342904号

公告编号:20251126

3、不动产权利人:张辉 张洋

不动产坐落:西安市碑林区安居巷36号1幢30301室

不动产证号:陕(2018)西安市不动产权第1499509号

公告编号: 20251127

4、不动产权利人:孟祥琪

不动产坐落:西安曲江新区五典坡路350号13幢10102室

不动产权证号:陕(2021)西安市不动产权第0229108号

公告编号:20251128

5、不动产权利人:李孝忠

不动产坐落:西安市碑林区友谊东路59幢10702室

不动产证号:1125106010-8-1-59-10702~0

公告编号: 20251129

西安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202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