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1、权利人:刘冉
不动产坐落:西安市高新区枫叶新都市A区10号楼2幢21109室
不动产权证号:1050106003-23-1-2-21109~3
公告编号:20250547
2、权利人: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安支行
不动产坐落:西安市高新区沣惠南路34号1幢10509室
不动产权证号:1050104004-18-1-1-10509~2
公告编号:20250548
3、权利人: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安支行
不动产坐落:西安市高新区高新一路5号1幢22805室
不动产权证号:1075106007-13-1-1-22805~2
公告编号:20250549
4、权利人: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安支行
不动产坐落:西安市高新区高新一路5号1幢22806室
不动产权证号:1075106007-13-1-1-22806~2
公告编号:20250550
5、权利人:尤聪敏
不动产坐落:西安市碑林区西二道巷24号1幢10601室
不动产权证号:1125108013Ⅲ-46-1-1-10601~0
公告编号:20250551
西安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