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西安市国土资源局党组
关于潘国安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经市人社局同意,市国土资源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潘国安同志任西安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主任;
刘兴民、曹峰同志任西安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副主任;
张军同志任西安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至2017年9月)。
以上同志原任职务自行解除。
中共西安市国土资源局党组
2017年8月2日浏览次数:次
中共西安市国土资源局党组
关于潘国安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经市人社局同意,市国土资源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潘国安同志任西安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主任;
刘兴民、曹峰同志任西安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副主任;
张军同志任西安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至2017年9月)。
以上同志原任职务自行解除。
中共西安市国土资源局党组
2017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