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员会
关于高利民、张笃同志免职的通知

高陵分局,蓝田县局:

经2025年3月12日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会议研究,决定:

免去高利民同志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陵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职务;

免去张笃同志蓝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委员职务。

中共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员会

202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