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发展处(综合处)


负责统筹协调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的业务工作。组织编制自然资源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工作。建立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等标准体系、规范规程、业务流程,并指导监督和评估实施情况。负责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与处理,协调推进综合改革有关工作。负责自然资源领域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工作。负责综合统计和专业统计归口管理。

处长:李博   联系电话:029—86786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