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察和执法处

落实自然资源和规划督察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做好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领域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牵头负责上级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负责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执法体系建设,推动执法的规范化、标准化;依法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和规划等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重大案件、跨区域案件的查处工作;指导协调全市违反《城乡规划法》的违法建设认定移送工作;指导监督区县、开发区有关行政执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