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设计处


拟订城市设计、建筑风貌相关政策与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全市城市设计和城市雕塑规划管理工作。组织城市更新的相关规划研究、规划编制和审查等相关工作。指导编制重点(节点)地区城市设计、公共空间、公共景观规划。组织对全市重点地区、重大建设工程建筑工程设计方案会审。会同相关部门,指导建筑设计工作,引导城市风貌,提高建筑设计水平。

处长:邱茜   联系电话:029—86787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