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城保护处

负责全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地段、历史建筑的认定、申报、公布、挂牌、建档工作,统筹相关保护规划或图则的组织编制、上报、公布、规划管理等工作;统筹历史文化保护线划定和管理;负责组织历史城区的详细规划编制、审核以及相关修编、调整工作;承担会同相关部门对重要文物保护区划的规划管理提出保护意见的工作;指导和监督区县、开发区做好名城保护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