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镇规划处


负责全市村镇规划的统一管理, 组织制定村镇规划编制技术标准。拟订村镇规划管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审查各区县(开发区)村镇规划编制和管理工作。负责村镇范围内市级重点项目规划指导和监督。负责村镇建设有关计划、规划方案的论证和审查工作。研究提出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问题的政策建议。

处长:黄河   联系电话:029—86787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