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保护和村镇处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制考核及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承担田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监督管理;负责耕地保护政策与林地、草地、湿地等土地资源保护政策的衔接;制定落实设施农用地管理政策,指导设施农用地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审查区县、开发区城镇开发边界外村庄规划编制和管理工作;拟订村庄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村镇范围内市级重点项目规划指导和监督;负责村镇建设有关计划、规划方案的论证和审查工作;负责集体建设用地管理等的政策研究、标准拟订和规范化管理工作;研究提出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问题的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