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236号提案的复函

董飞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全市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大提升行动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了高标准迎接全国第十一届残运会暨第八届特奥会、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等体育盛事,我市采取了一系列城市环境品质提升举措。在全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提升方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从街道设计要求和综合整治工作规划设计意见等方面给予支持和保障。

首先,为落实城市精细化管理要求,体现西安地域空间特色,推进“品质西安”建设,实现街道人性化转变提升,丰富街道活动与活力,做到慢行交通优化、景观环境整洁、生态绿化增加、街道家具规整,按照“还路、精致、增绿、整合”的原则,我局于2018年制定了《西安市街道设计通则》。其作为指导我市街道设计与环境更新的支撑性文件,将无障碍设施建设作为改善步行环境的强制性内容,其中规定“街道人行道必须设置盲道,铺装必须平整、洁净、统一,无空鼓、破损、脱落等现象;注重防滑材料及防滑措施应用。人行铺装必须协调与盲道、市政设施和人行道牙的衔接问题。”并且,在出入口、室外台阶、坡道等的设计要求中明确提出“应按《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 50-2013执行,在项目审批管理中必须将无障碍设施作为项目配套建设的强制性内容。”

2019年,为了改善群众身边环境质量,实现街巷环境的人性化转变提升,结合全市开展的“迎接全运会当好东道主西安城乡环境大整治三年行动”,我局与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联名下发了《关于规范西安市背街小巷综合整治工作规划设计的意见》,有效指导了全市正在开展的街巷环境整治工作。意见中关于规范背街小巷无障碍设施建设提出了规划设计要求:“盲道应连续贯通、尽量笔直,不得被树池、花坛、路灯、标识系统和非机动车停放设施等打断。盲道宽度宜为O.25-0.5米,宜设置在人行道靠道路红线一侧,距人行道边缘的距离宜为0.25-0.5米。小区、单位等入口坡道应与盲道平缓连接,尽可能在不改变入口铺装材质的情况下使用足底触感型图案保持盲道贯通。道路路口处的地铁入口和地下人行通道等设置无障碍电梯的设施,应在街道四角醒目位置均设置无障碍标识系统,体现人性化城市形象。人行横道信号灯可增设语音播报设施,播报当前红绿灯时长。语音播报按钮应设在盲道旁,盲道停留区应有特殊触感图案加以区分。公共建筑入口应设置残疾人坡道和允许导盲犬进入标识牌,有多个出入口的公建应在未设置残疾人坡道的入口设置无障碍系统引导标识。”

欢迎您继续关注并为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

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