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216号提案的复函

张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公共健身场地设施建设 引导全民健身蓬勃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西安市国土空间规划-体育设施空间布局专项规划(2020-2035年)》项目情况

《西安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明确,到2020年,我市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全市人口比例的50%以上,每周参加1次以上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全市人口比例的55%以上。截至目前,西安市已建成21个大型健身园区,大明宫国家遗址公园全民健身示范区、汉长安城遗址公园全民健身长廊、世博园全民健身示范区、渭河全民健身长廊、高陵泾渭广场全民健身示范区、翠华山全民健身长廊、沣河生态景区全民健身园区等等,每年举办的各类全民健身活动超过500余项(次),参与人数超过500万人(次)。

但随着西安市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人口增长速度过快,人口增长的速度远大于体育用地的实施速度,导致西安市现状总体体育设施用地布局不足,且各区县分布不均,需要进行全市公共体育设施的补充和平衡。

为了使专项规划能够真正为民生服务,在专项规划编制前期,历时两个月与各区县分局进行沟通和实地调研座谈,通过调研座谈收集各区县的重要意见与相关资料。同时以“全民健身”为主题,在微信、微博等网络公共平台上发起了有奖问卷调查,共获得约2000份的有效问卷,分别从健身频率、时长、方式、变化等方面收集和统计不同性别、年龄、职业的市民对于日常健身活动的意见与建议。

在对我市公共体育设施的现状问题和市民真实需求进行摸底后,对标上海、广州、杭州、厦门、南京等体育事业发展较好的城市在规划公共体育设施布局时的先进经验,提出了处于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大背景之下的西安市在公共体育设施方面的规划目标-要将西安打造成为城市充满活力、全民热爱健身,达到国际化高水平的体育赛事名城。规划应以满足城市体育事业发展及城乡居民多层次的体育需求、提供每位市民参与体育锻炼的机会为基本目标,建立符合上位规划、层次分明、布局合理的全市体育设施布局体系,促进全民健身事业与体育产业高水准发展,实现公共体育设施城乡统筹化、服务均等化的目标,同时全面提升西安体育事业的整体实力和在国内、国际体坛的竞争力,形成与西安作为国际化大都市相匹配的体育发展水平和发展环境。

在此规划目标下,对西安市公共体育设施进行分级分类指导,分为省(市)级体育设施、区(县)级体育设施、街办级体育设施以及15分钟健身圈。其中,省(市)体育设施、区(县)级体育设施、街办级体育设施需要按照国家规范要求进行落实,15分钟健身圈体育设施属于满足全民健身需求、促进全面健身的规划内容,落实方式相对灵活多样。省(市)级体育设施的设置要求是-西安市应建设一个综合体育场、一个综合体育馆、一个大型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含国民体质监测中心)、一个游泳馆、一个体育公园。区(县)级体育设施的设置要求是-西安市各区(县)应建设一个田径场、一个综合体育馆、一个中型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含国民体质监测站)、一个室内游泳池、一个体育公园(或附带体育设施的综合公园)。街办级体育设施的设置要求是-各街办至少配置一个以室内体育场地为主的小型全民健身活动中心。15分钟健身圈体育设施的配置要求-结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中关于十五分钟生活圈居住区的配套设施规划建设控制要求,提取必要的配置内容,作为15分钟健身圈的体育设施。

二、关于提案的回复情况

在疫情新冠肺炎疫情出现之后,我市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受到更多关注,提案中所提出的问题覆盖面广、意见中肯,对于我市公共体育设施规划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下面逐条回复提案所提出的问题,在本次专项规划中的落实。

1.落实“多规合一”,加强资源整合,充分利用公园绿地、城市疏解腾退空间、老旧厂房等“金角银边”建设嵌入式体育设施,打造以人为本、亲民便民、形式多样的“15分钟健身圈”。

在本次专项规划中,“0-15分钟健身圈”属于全民健身设施体系的内容,是以服务市民个体的锻炼需求为主要功能,旨在提高国民体质和健康水平,倡导市民每天参加一次以上的体育健身活动。“0-15分钟健身圈”的布局呈点状分散式,以简单、好操作为主要特征,尤其关注青少年和老年人健康。全民健身设施以步行15分钟为最大距离进行布设。


全市大致划分为了146个“15分钟健身圈”,结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中“十五分钟生活圈”关于体育类设施的要求进行配置,选址可利用街头口袋公园、街头带状绿地等用地来设置多功能运动场地、健身绿道、乒羽球场、笼式篮球场、7人制/5人制足球场等全民健身类设施。相应在“10分钟健身圈”“5分钟健身圈”配置规模更小的健身场地,在“0分钟健身圈”(即小区内)至少配置一套健身路径,及小区内慢行步道。

2.创新大型体育场馆运营模式,完善学校、社区、企事业单位体育场馆设施管理和收费等配套政策,鼓励现有场馆有序向社会开放,破解资源闲置问题。加大公共体育场馆对外开放力度,法定节假日和学校寒暑假期间应延长开放时间。

关于学校大型体育场馆的平日使用问题,在规划中提出,高校、大专院校等可在不影响日常教学的前提下,适当向社会开放,补充全市范围内公共体育设施的不足问题,尤其是西安市高校及大专院校分布较多,将这部分体育场馆充分利用起来,能够起到极大的补充作用。

对于省市级或是区级较大型的体育场馆,在大型赛事后的运营方面也进行了说明,可以通过收取一定收费以达到维持日常维护管理的目的,同时也能够更好的为市民所用,不至于闲置和浪费。

3.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鼓励市场主体开发、改造、管理、利用运动设施。开发适应群众消费水平的体育竞赛表演、健身娱乐、体育咨询、体育培训等市场。

目前西安市已建设有21个大型健身园区,比如大明宫国家遗址公园全民健身示范区、汉长安城遗址公园全民健身长廊、世博园全民健身示范区、渭河全民健身长廊、高陵泾渭广场全民健身示范区、翠华山全民健身长廊、沣河生态景区全民健身园区等,每年举办的各类全民健身活动超过500余项(次),参与人数超过500万人(次)。借助2023年西安将举办亚洲杯的契机,为西安市营造更广泛、更普适化的健身氛围,除了公共体育设施外,商业行为下产生的健身设施也将受到更广泛的需要,萌发更多样化的、各种消费水平的球类场馆、游泳馆、健身房、瑜伽馆、武术馆、舞蹈中心等等,同样作为全民体育设施的竞赛、表演、健身、娱乐、咨询类的补充存在,完善了城市体育健身设施,丰富了全民健身活动。

4.大力发展“互联网体育”“康养体育”“体育旅游”等新模式,依托各区县优势资源打造特色健身项目,探索多元化健身场景。

发展新模式是时代发展的必然,也是提升体育产业竞争力的关键,体育事业与其他事业能够起到互相促进、共同发展的作用:举办体育赛事为城市所做出的贡献意义重大-重要体育赛事的举办能够为城市创造更多的发展机遇;体育事业的良好发展能够促进健康产业的进步-医体联和,为了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主动适应人民健康需求,国家体育总局科学研究所成立“体医融合促进与创新研究中心”,围绕“健康中国”主题,开展体育与医学融合相关的政策、理论和技术的创新性研究,加强成果转化,进行模式示范,推动体育产业与健康产业对接;体育事业能够与文化产业融合发展-文体结合,体育集政治影响力、经济生产力、文化传播力、社会亲和力于一体,是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内容。促进文化与体育的融合,可以激活传统业态,更好地推动经济社会的发展;体育事业应加强与教育和特色产业融合-体-教-产融合,体育产业规模的不断扩大、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产业集聚开始显现,进而整合资源优势,打造特色体育产业集聚区,与教育结合,完善体育-教育-产业的融合发展机制。

利用西安市各区县本身现有的自然资源、大遗址资源等,发展特色体育项目,也是西安城市体育事业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在本次专项规划中,提出了体育设施布设的主要布局策略为:临地铁,临遗址,临河流,临公园。首先,“临地铁”主要是针对西安市重大体育设施来说的,其布设应当结合轨道站点进行布局,尤其是布设于轨道枢纽站点的周边区域,增强省市级体育设施在全市范围内的交通可达性;其次,“临遗址”,西安作为有大量大遗址遗存的城市,在符合保护要求的基础上,可结合大遗址的保护与进行体育项目的设置。设健身步道、自行车道、健身设施、室外足球场、室外篮球场等设施,将遗址展示和体育运动相结合,形成大遗址主题的全民健身设施,打造特色体育设施;第三,“临河流”,西安拥有独特八水绕城的水系格局,且水域条件较好,具有大力发展水上运动的潜在条件,规划依托自然山水和现状水上运动基础,合理增加运动设施;第四,“临公园”,西安市公园众多,环境优美,深受市民喜爱,日常利用频率较高,体育设施可结合公园绿地进行布设,符合市民生活习惯,使用便捷,同时可作为城市公共体育设施的补充。

5.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充分发挥各部门联动机制作用,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和督促检查体制,推动已经出台的法规政策落到实处。

在专项规划中针对体育设施的实施落地提出一系列保障措施,由市体育局统筹协调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相关部门、相关单位等,来落实规划要求。体育专项规划需要落实西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要求,同时细化并深化、核实用地。通过明确责任主体、加大惩处力度、纳入绩效考核、确定开发模式、促进均衡发展、构建绿色通道、预留运营空间和项目联席审批等措施来确保体育用地的落实和体育设施的建设。

6.加强公共体育健身器材配备管理,按照人口比例,为社区、村组配备基本公共健身器材。加大对陈旧、老化、受损体育设施的更换和维修,加强对市区属公共体育场馆及器械的修缮维护工作。

社区、村组层级的体育设施属于规划中的“0-15分钟健身圈”的内容,以街办或是村委会为行政单元,对范围内的全民健身设施进行定期监管和督促更新,各小区物业等机构负责执行。省(市)级、区(县)级体育场馆的器械修缮由市、区体育局等部门统一监管执行,日常维护费用、维修费用等可以通过向社会开放时的适当低收费来进行补充,以减轻大型体育场馆日常维护的压力。

三、完善、补充公共体育设施的重要性

近年来,体育事业的发展已上升为国家战略,体育强国是实现中国梦的重要途径。2017年10月18日,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加快推进体育强国建设”,习近平总书记明确要求要“精心谋划,狠抓落实,不断开创我国体育事业发展新局面,加快把我国建设成为体育强国”;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日益高涨的全民健身热情,正是国家对社会趋势预测的集中表现。

在此大背景之下,西安作为国家中心城市,是西部地区重要的经济中心、对外交往中心、丝路科创中心、丝路文化高地和国家综合交通枢纽,西安城市公共体育事业的发展至关重要,应在结合城市特色和利用城市资源的前提下,补充完善公共体育设施,对于增强城市魅力、提升市民生活幸福度的意义至关重要。

提案中所提出的建议基本覆盖了体育专项规划中的各级各类体育设施的布设问题,既全面又中肯,对于正在进行的规划编制工作有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同时也体现出西安市民对于日常健身场地和设施的需求愈加强烈。因此在城市建设中,更应当重视公共体育事业、公共体育设施的发展,为提升西安市的城市宜居性加分,真正做到将西安打造成为活力满满、全民健身的体育赛事名城。

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