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134号提案的复函

市九三学社:

你们提出的关于推进我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是电动汽车产业系统工程中重要环节之一,完善的电动汽车充电服务网络是电动汽车市场化推进的基础和前提。

为了大力促进西安市新能源汽车的市场应用,保证新能源汽车的正常稳定运行,我局于2014年编制了《西安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布点规划》。根据西安市政府要求,同时响应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国家能源局《关于统筹加快推进停车场与充电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基于《陕西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6~2020年),2017年对《西安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布点规划》进行了修改和完善。

在《西安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布点规划》(修编)中,非专用充电设施主要由两部分构成,一部分结合规划公共充电站设置(社会车辆),一部分为住宅小区配套建设。

规划公共充电站指为电动出租车提供充电服务,同时满足10%其他社会车辆应急充电需求。规划公共充电站中并提出公共充电站服务半径不宜大于2.5公里的要求,同时明确提出社会车辆充电车桩比为1:1、出租车车桩比为4:1,以解决我市目前存在的各区充电设施分布不均衡,充电不方便以及新能源汽车车桩配比失衡问题,从而为西安市未来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另外,本次规划对西安市建筑工程充电汽车停车位配建标准也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即新建住宅配建车位应100%预留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进行设置、新建的大于2万平方米的商场(包括住宅配建商业部分)、宾馆、医院、办公楼等大型公共建筑配建停车场和社会公共停车场,须同步建设不少于总停车位10%的快充充电车位,同时还需按照总车位数量的30%预留相应配电容量。

上述规划内容由项目实施单位会同项目设计单位在项目总平面方案审查阶段出具电力负荷说明提交规划部门审查备案,并在建设项目验收时,由规划部门依据相应规划设计条件进行验收。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西安市城市规划建设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我们将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应用,完善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网络布局,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结合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分类、公共停车场的建设,进行布点规划,形成站、桩结合,远近期结合,专用公用兼顾,充电接口统一的充电基础设施网络,以满足新能源汽车的充电需求。

 

 

 

                          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 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