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03号建议的复函

类别:B
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签发人:邹林
市资源函〔2024〕106号

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03号建议的复函

王季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盘活城市低效闲置项目资产的建议》(第20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低效闲置资产盘活是补齐高质量发展短板的必由之路,也是推动高质量发展能力的重要体现。低效闲置土地作为闲置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形成原因复杂多样,需要多方面、多途径综合发力。

一、关于“摸清底数,优先使用存量土地”的建议

在我市现有城镇低效用地调查成果数据库基础上,更新低效闲置用地底数。引导优先使用存量土地,在项目招引过程中,优先将有实际投资意向的项目落地到批而未供的土地上,通过土地二级市场引入低效用地模块,将低效闲置资源进行重点推介,吸引新的投资主体入驻,推动低效闲置土地重复再利用。

二、关于“加大处置力度,统筹实施再开发”的建议

充分发挥规划统筹功能,根据国土空间规划相关要求,科学编制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明确低效空间再开发的目标任务、性质用途、规模布局、时序安排和保障措施等,落实改造单元和地块,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公益设施,统筹城镇功能再造、产业结构调整、生态环境保护、历史人文传承等,确保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顺利推进。

根据国土空间规划、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等组织编制再开发3年滚动计划,全面考虑全市低效用地总体目标、重点项目、资金平衡、用地手续等内容和因素,合理确定再开发项目规模,对可收储的低效用地作出统一安排。

三、关于“多种途径处置低效闲置土地”的建议

对于低效闲置土地处置,按照国家相关政策采取下列方式妥善处置,一是鼓励房地产企业适应市场需求继续开发,二是促进闲置存量土地通过市场机制顺畅流转,三是支持将政府收回、收购的闲置存量土地调整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

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