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34号建议的复函

类别:B
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签发人:邹林
市资源函〔2024〕62号

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34号建议的复函

王延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保护古树名木的建议》(第3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古树名木资源的基本情况

在2010年古树名木全面普查之后,我市分别在2016年、2021年又开展了两次古树名木资源补充调查,并对初次普查时群生古树数量不精准问题进行了核实。从最新普查结果看,目前我市现有登记建档古树名木15050株,其中古树15009株(散生古树1225株;6个古树群,群生古树13784株),名木41株。

在1225株散生古树中,有一级古树265株;二级古树289株;三级古树671株。

现有古树群6个,共13784株,其中:相枣古树群1个,群生古相枣4300株;板栗古树群1个,群生古板栗8712株;柿树古树群1个,群生古柿树263株;山茱萸古树群1个,群生古山茱萸200株;楼观台古树群1个,群生多种古树共计300株;侧柏古树群1个,群生古侧柏9株。

我市现有名木41株。其中,在2023年新增石榴树6株,栽植于浐灞生态区西安国际会议中心院内(2023年5月19日,中国-中亚峰会结束后,习近平主席和中亚五国元首共同种下6棵石榴树)。

二、我市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的现状

一是建立健全养护工作机制。各区县严格按照《西安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和《西安市古树名木养护管理办法》规定,加强古树名木养护管理工作,落实了具体养护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签订了养护责任书。市财政从2013年起,每年预算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全市古树名木养护工作补助。对所有散生古树、名木及群生古树均实行挂牌、立碑保护管理。同时,我们将古树名木保护纳入林长制工作考核机制,极大地调动了地方党委、政府对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的积极性。

二是开展年度检查验收。市林业局(市绿委办)组织各区县对辖区古树名木养护情况进行年度检查验收,根据养护验收情况,下达各区县年度古树名木养护、抢救补助资金。

三是适时开展补充调查工作。市绿委办在2010年第三次古树名木普查、2016年古树名木资源补充调查的基础上,先后多次对急需保护的古树名木开展补充调查登记。2021年以来,新增保护古树212株,名木6株。

四是开展古树优良基因繁育。市绿委办委托市林木种苗工作站组织开展了我市古树名木优良基因保存繁育工作,累计繁育树种44种,播种繁育2271株、扦插579株、嫁接繁育20株。目前,这些资源在市林木种苗站进行后续观察记录。

五是建立抢救保护机制。对于急需采取抢救保护的古树名木,我们争取市财政支持,从2020年起每年增加抢救性保护经费50万元,主要用于我市濒危古树名木抢救保护工作,通过采取抢救保护措施,延长濒危古树的生命周期。

六是加大宣传力度。市林业局(绿委办)积极扩大古树名木保护工作宣传力度,2023年在全国100株古树评选中,我市临潼区胡王村胡王小学国槐获评全国10大国槐。胡王小学编导的保护古树情景剧在全国保护古树现场会上演出,取得了极大的宣传效果。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健全养护工作机制。组织动员各区县园林绿化、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严格按照一级古树一季度一次、二级古树半年一次、三级古树一年一次进行定期检查。明确养护责任人的养护责任,及时开展古树名木土壤改良、灌溉、施肥、病虫与气象灾害等日常的养护工作,发现严重损伤、严重群体病虫危害、生长衰弱的濒危古树名木及时上报区县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及时着组织抢救。

二是加大古树名木保护工作投入。市财政从2020年起针对高龄古树空心化、易倒伏的问题,每年增加抢救性保护资金50万元。我们按照各区县古树名木的数量,采取因素法分配到各区县绿委办用于我市濒危古树名木抢救保护工作。后续我们将继续争取市财政支持,加大古树名木保护资金投入。同时,我们将积极争取“蚂蚁森林”基金会等社会公益资金支持,多渠道筹措资金,确保古树名木保护工作投入。

三是扩大古树保护工作宣传。我们将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的批示精神,通过电视、网络、报纸等向全社会宣传保护古树名木的重要意义和保护古树名木法律法规,普及古树名木保护知识,增强群众保护古树名木的意识,使群众认识保护古树名木的价值,让群众自觉养成爱护古树、保护古树的良好习性,减少或避免人为的破坏古树名木情况。加大古树名木保护的巡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采伐、毁坏、收购、加工、出售古树名木的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破坏古树名木的行为,全力保护好古树名木资源。

古树名木保护,任重而道远。今后我们将不断挖掘古树名木的深层重要价值,按照政府指导、社会监督、属地管理的原则,强化管护责任,使全市古树名木得到有效管护,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