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339号建议的复函
高聪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简化房产证办理手续的建议》(第33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建议采纳情况
通过对建议的研究梳理,对您提出的简化流程、缩短审批时间建议予以采纳:
一是多部门联动合作,打造一窗受理模式。由于房屋转移登记业务在办理中涉及住建、税务、资源规划等多部门协同办理。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房产交易及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保证业务办理的流畅性,我局于2023年联合市税务局、住建局共同研发“一窗受理、集成办理”模式系统平台,做到一套资料进,一个窗口收,通过资料内部流转,实现快速办结。目前该系统平台正在数据测试中,上线后在各交易大厅一窗受理窗口即可实现三部门业务由一名工作人员办理完成,减少了办事群众多窗口、多部门办理的现状。
二是多方式优化数据,打造信息共享模式。为充分发挥大数据在政务服务中的作用,目前资源规划、住建、税务三部门已实现数据实时互推。同时,通过大数据局系统平台,逐步向金融、住房公积金等部门实时推送房产交易相关数据,方便群众办理购房贷款等业务,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三是加快办理速度,降低业务风险。我局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在业务登记环节通过压缩业务流程,合并业务资料,提高业务质量等一系列手段,在三个工作日内办结一般登记业务同时,通过人工审核、大数据核查等手段,最大程度降低业务风险,保证交易的安全合法性。
二、未采纳事项说明
依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编办市国土局整合划转西安市不动产登记机构工作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函〔2017〕128号)文件精神,“房产部门负责房屋交易,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登记”,房产交易、登记业务暂无法合并为一个部门办理,但全流程可通过“一窗受理”实现,满足您的建议需求。
感谢您对西安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专此函复。
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