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398号建议的复函
黄云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切实加强治理小区门口乱停车的建议》(第39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完成《西安市建设项目停车位配建标准》修编工作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全市停车工作的安排,结合现行配建标准和城市发展情况,我局组织开展了《西安市建设项目停车位配建标准》(以下简称“《配建标准》”)修编工作。
在全面评估现行配建标准的基础上,按照《西安市机动车停车条例》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城市发展和交通需求,开展本次修编工作。《配建标准》主要成果一是明确安置房配建指标与普通住宅(平均每户建筑面积≤144㎡)配建指标相同;二是提高了共有产权房(经适房、限价房)、公租房(廉租房、公共租赁房)的配建指标;三是提出“城镇住宅类建设项目应设置访客车位。访客车位数量不应小于机动车停车位总数的2.5%,且不得出售或出租,不应设置为子母车位或微型车位。访客车位宜紧邻建设项目出入口或地下坡道出入口集中设置,并应设置明显标识。”访客车位的配建要求,有助于减少小区门口乱停车现象。
(二)全力做好公共停车场建设用地保障工作
根据公共停车场专项规划和公共停车场年度建设计划,将土地供应纳入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督促各区、开发区落实地块,并确保纳入区域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对各区、开发区上报的停车场用地开辟绿色通道,随到随审、加快办理,全力做好公共停车场建设用地保障工作,缓解住宅小区周边停车矛盾。
(三)全力做好建设项目配建停车位审批和监管工作
我局在规划条件、总平面审查阶段严格执行《西安市建设项目停车位配建标准》,并制定了《关于加强建筑工程配建停车位监管工作的通知》《建设项目停车位配建不足分类处置的指导意见》和《西安市停车设施不动产登记意见》等相关的停车文件,实现了停车工作的资源规划全链条管理机制。同时利用我局“一码管地”信息平台和“一张图”平台已审批的建设项目信息,结合项目建设工期,建立项目监管验收台账,建立了市级督促协调,区级落实整改,以区为主的建筑工程配建停车位巡查制度。针对在巡查过程中发现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配建停车位的建设项目,立即开展认定工作,并将认定结果函告城市管理部门对其依法查处。
(四)全力做好全市停车场建设管理工作的资源规划服务保障工作
积极配合市住建局做好我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确保专项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的有效衔接,待专项规划审定后,纳入我局“一张图”规划管控,强化公共停车场用地保障,为后期开展公共停车场建设工作奠定坚实基础;配合市发改委做好我市公共停车场收费标准修订工作。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执行《西安市机动车停车条例》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安排,加强停车位规划、审批、验收、登记等全方位工作,为治理小区门口乱停车贡献资源规划的担当与服务。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西安市建设管理方面工作的支持,希望您多提宝贵意见,使我们的规划、建设、管理等工作更完善、更合理。
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