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浐灞生态区分局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格式(试行)》的要求,结合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发布本报告。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http://zygh.xa.gov.cn/)公布,欢迎查阅。如有疑问,请联系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浐灞生态区分局,电话:029-83592129,地址:西安市浐灞大道1号浐灞商务中心,邮编:710024。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在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西安浐灞生态区管理委员会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我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提升服务效能为目标,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加强主动公开工作的基础上,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本年我分局直接受理依信息公开申请36件,均已办结。其中申请信息予以公开的8件,部分公开的15件,因属于过程性、内部事务信息、重复申请、加工制造等原因不予公开的5件,不掌握无法公开的8件。全年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案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19 | 12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23 | 5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 | 0 | 6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 | -1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5 | 1 | 36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三 、 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7 | 1 | 8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5 | 15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2 | 2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1 | 1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8 | 8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2 | 2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35 | 1 | 36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浐灞生态区征地工作委托行政区实施,导致部分征地资料未制作或保存,信息公开工作与《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19]1105号)的要求存在一定的差距,未做到严格按照该通知要求公开征地类相关信息。二是工作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理解不够深入、全面,需要加强培训、学习信息公开案例,避免出现因信息公开引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下一步我分局将在现有信息公开工作基础上,按照标准化、规范化要求,进一步提高征地信息公开水平,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继续重点推进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二是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优化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做好依申请公开答复,避免出现因超期未答复或答复不到位而引起的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三是加强培训,提高业务水平,积极安排人员参加信息公开类培训,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