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规划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

2011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十二五规划的起步之年,我局按照《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结合规划管理工作的实际,进一步完善公开办事制度,不断提高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力度,自觉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一、主要做法

(一)提高认识,建立机制

2011年,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结合起来,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目标管理,把目标任务分解到各部门,各处室,使全局干部职工充分认识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了解信息公开工作的内容和重点,在工作中端正态度,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和宗旨意识,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建立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处室按职责归口办理,纪检监察督查落实,依靠群众参与和争取社会支持"的工作机制,及时调整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各部门的工作分工,紧紧围绕规划工作中的“重点、难点、热点、焦点”问题,进一步深化和规范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对规划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行为的监督,不断拓展信息公开的内容,把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把群众特别关心关注的事纳入信息公开的范畴。

(二)完善制度,规范管理

要深入、持久、全面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必须以政策为依据,以制度作保证。因此,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从城市规划和管理工作实际情况出发,一是按照“严格执法、全面准确、及时便民”的原则,制定和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编制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二是实行办事公开制度。在不涉及党和国家机密的前提下推行“十公开”:即职责权限、办事程序、办事依据、办事时限、收费标准、办事结果、重要决策、廉政规定、监督办法、责任追究制度公开;三是实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我局严格按照《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所有公开的信息均由局保密小组审查后发布;四是完善网上信息公开与更新制度。我局信息中心指定专人负责信息采编,在局门户网站开设专栏,提供全面、大量和及时的信息,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获取规划管理信息。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有据可依、有章可循,逐步走上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的的轨道,有力地促进了各项规划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

(三)创新形式,公开及时

为进一步有效发挥政府门户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中的载体作用,我局在2011年5月对门户网站进行了第三次创新改版,改版后的网站在信息公开方面主要呈现四大特点:一是公开的信息量明显增多。将编制和更新的我局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在网上公开,重点公开规划行政许可、规划编制、“一书两证”发放情况,按期公开更新的机构职能、政策法规、工作计划和报告、统计数据和分析等内容;二是信息公开的范围明显扩大。对涉及比较敏感的政府信息,只要属于主动公开的,如:人员任职、财政预决算和重大项目规划批准和实施情况等内容,均在我局网站上可以查询;三是信息公开的程序更加规范。按照制度要求对公开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履行相关审核程序。四是信息公开更加及时。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属于申请公开的信息,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1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目前,我局门户网站已成为转变职能、维护权益、服务社会、沟通群众的主要阵地,既有力地宣传了工作,又提高了办事效率,提升了形象,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规定》,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主动公开数量

2011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36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62条,占8%;业务类信息217条,占29%;机构设置类及其它类信息457条,占62%。

(二)主动公开内容

2011年,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1、机构设置、工作职责和管理权限;2、公开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结时限和办事结果,其中:(1)“一书两证”是城乡规划调控的主要手段,是建设项目合法的法律凭证。办理“一书两证”由于涉及相关管理部门多、办事程序多、审批周期长,而成为群众和建设单位关注的重点。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重点,我局首先是公开规划法律法规、规划工作内容和实施成果,保证群众对城市规划的知情权。我局编印了《城乡规划法规文件汇编》,成为社会公众了解有关规定的有效方式。(2)公开办事条件。我局依据建设项目在不同阶段申办各类规划审批手续的具体要求编制了建设项目报建须知、建设项目申报条件和服务指南,极大地方便了建设单位及个人申报建设项目。(3)公开办事程序,我局编制了《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和各类规划事项办理流程图,使群众和建设单位对规划事项的办理程序能够一目了然。(4)公开规划审批结果,实现群众对城市规划管理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以群众普遍关注的建设项目“一书两证”为重点,将核发“一书两证”情况在公示栏和网站上发布。3、公开重大决策和重要事项 及时公开我局重大决策、建设项目规划方案等重要事项,实行“阳光规划”,将大型的、有代表性的规划方案进行公开公示,公众参与,公众评选,引导群众参与城市规划,实现群众对城市规划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我局先后组织了《大西安总体规划》、《西安市近期建设规划(2011—2015)工作计划》、《西安市统筹城乡发展新型农村社区布局总体规划研究》、《长安区新型农村社区布点规划》、《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等一批重大项目和关系群众切身利益、普遍关注的项目,通过媒体、网站等形式进行公示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公众参与的意见和建议,已成为我局对规划进行优化调整的重要依据。4、对内公开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及单位财务方面主要经费收支、奖惩、任免(职称晋升)等情况。5、加强规划法规宣传。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使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了解规划、参与规划、关心规划、监督规划,树立公众自觉遵守、服从规划,自觉维护城市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三)公开形式

1、门户网站

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以及我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了市规划局主要领导名单,我局基本情况(机构设置、组织人事、办事程序等),相关法规规章、行政许可事项、规划编制等。截止目前,2011年规划局门户网站访问量114多万次,发布新闻及局内政务信息732条,公开规划选址意见书批复信息64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信息405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497项。

2、现场公示

对经依法进行行政许可的建设项目,除涉密项目外,均在施工现场外设置“规划公示牌”,公开项目规划许可情况。截止目前共计制作公示牌106块。对其他规划在局规划展览馆或其他公共场所长期或不定期进行公开。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1年度,我局收到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和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的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四件,现已全部办结。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我局今年无一例因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而引起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如何使信息公开的内容更加合理、科学,更加满足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探索。

二是部分信息公布还不及时,原因主要是提供信息的部门和信息发布部门工作沟通还不完全到位,有效协同还存在着不足之处。

三是信息公开的手段和方法还需要进一步丰富。公开的形式如何保证社会公众能在第一时间便捷地了解城市规划的有关信息,保障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也需要不断地进行新的尝试。

六、改进措施

信息公开工作的实质是加强对行政权力运作的监督,其目的在于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推进依法行政。我局将进一步加强领导,深化认识,落实责任,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连续性和有效性。

(一)加大工作力度,对照《条例》确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及时公开。

(二)最大程度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以我局网站作为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载体,在满足保密要求的前提下,及时公开“一书两证”的审批情况,公布规划管理信息,公开经批准的规划、规划法律法规、办事依据、程序、条件、结果、时限等,方便广大群众了解城市发展的前景和近期重大建设,使之成为社会公众与政府管理者探讨和交换城乡规划建设与发展意见的平台,保证公众对城市规划享有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三)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将以往工作中总结出的好的经验和做法以制度的形式加以规范,逐步完善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体系。严格按照制度办事,保证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将此项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同时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应该随着我局规划管理工作情况的变化,不断调整信息公开工作的方式、方法,努力采用现代信息技术,不断开创此项工作的新局面。

(四)加强调研、努力探索、积极创新。注重群众的广泛参与和监督,认真执行《行政许可法》,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建立健全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和评议考核制度,提高规划政务公开的有效性,做到执法有依据,行为有规范,权力有制约,切实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