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西安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西安市国土资源局主要工作职责

西安市国土资源局为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有关国土资源、地质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拟订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负责全市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工作,调查处理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场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开展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研究提出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政策建议;参与全市宏观经济运行、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的研究;拟订国土资源调控、节约集约利用和循环经济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计划;指导和审核区、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组织编制矿产资源、地质勘查和地质环境等规划以及地质灾害防治、矿山环境保护等其他有关的专项规划并监督检查规划执行情况。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依法保护全市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承担、指导全市土地确权、分等定级、土地登记工作;组织承担和调处重大权属纠纷。承担全市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牵头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监督占有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组织实施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耕地开发工作;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负责各类用地的审查、上报工作。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全市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负责各类土地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提高社会查询服务。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拟订并实施土地开发利用标准,管理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储备、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拟订并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等管理办法,建立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等政府公示地价制度;会同农业部门监督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负责规范全市通的土地市场,监测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监管地价,规范和监管矿业权市场,组织对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管国土资源相关社会中介组织和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管理,负责授权范围内的采矿登记管理,编制并组织实施矿业权设置方案;负责地质勘查行业、地质勘查资质的监督工作;依法组织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采矿权价款和使用费。承担地质环境保护、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责任。指导监督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地质遗址保护区,负责城市地质、农业地质、旅游地质的勘查、评价工作;负责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编制地质灾害等国土资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依法征收国土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负责组织土地、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的征管,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收益分配制度,指导、监督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资金的收取和使用;参与管理土地、矿产等资源性资产和国家出资形成的矿业权权益,负责有关资金、基金的预算和资产监督管理。

二、西安市国土资源局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本级和所属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本部门2017年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决算单位共有7个,包括: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6个,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2个,财政补助事业单位3个,经费自理事业单位1个。

序 号

单 位 名 称

单 位 性 质

1

西安市国土资源局(本级)

行政单位

2

西安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

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

3

西安市国土资源行政执法监察队

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

4

西安市地质环境监测站

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5

秦岭终南山世界地质公园管理办公室

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6

西安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7

西安市土地产籍产权管理中心

经费自理事业单位

三、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357人,其中行政编制78人,事业编制279人;实有人员228人,其中行政74人,事业154人。

四、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1、省考指标任务圆满完成。一是根据调整后的移民搬迁考核指标,我市2016年度易地扶贫搬迁45户已全部达到入住条件,并向群众发放了钥匙;避灾搬迁426户已全部开工建设,顺利完成省考任务。二是两项土地管理负面清单指标顺利通过省国土厅考核,未被扣分,没有因土地管理负面问题影响到我市省考工作大局。

2、支撑保障能力全面提高。一是指标保障再创新高。争取各类建设用地指标7.4万亩(含西咸新区2.38万亩),新增指标2.3万亩全部用于重点项目,全市593个重点项目保障用地24万亩,保障率100%。下达地铁储备地指标300亩,完成年度任务。二是土地报批供应再创新高。全年报地209个批次,5.9万亩;批回156批次,4.64万亩;供应各类用地502宗,4.4万亩,同比上升15%;储备土地2632亩,同比上升27%。三是土地收益再创新高。全市实现土地出让收益369亿元,同比增幅60%;市本级挂牌出让土地533267亩,总成交价70.9亿元,超额完成纯收益9亿元年度任务。拨付重点项目建设资金23.13亿元,同比增幅56%。四是争取中省资金再创新高。争取移民搬迁、地质灾害治理、土地整治项目资金7375.04万元,完成年度任务的177%

3、服务“大西安”建设加速推进。土地规划、用地报批、土地供应等6项事权委托下放西咸新区;《大西安土地利用规划(2016-2020年)》顺利通过专家论证,上报市政府审定。

4、民生提升重点工作取得突破。全力解决房屋入住多年未办证遗留问题,已办证6.17万户,完成年度任务123%

5、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不断提升。我市每亿元GDP建设用地规模为387亩,单位GDP建设用地下降率6.1%,节约集用地水平连续多年居全省第一。

6、土地执法工作强力推进。477宗卫片违法用地全部查处到位,土地卫片违法比例8.85%,顺利通过部省检查验收,连续8年“零约谈”、“零问责”。“四拆两改”违法用地查处243宗,非立案处理162宗。渭河沿岸非法旱地采矿清理整治144个。执法监察队被国土部表彰为“全国执法监察工作先进集体”。

7、生态环境整治和铁腕治霾成效明显。秦岭北麓西安段矿山由61个减少至17个,提前3年达到预期目标。关闭采石企业25家、传统砖瓦厂148家;730个“三场(厂)”(砂石场、白灰场、黏土砖厂)全部整治到位;“小散乱污”企业整改87个,消减煤炭20余万吨,为西安蓝天做出了贡献。

8、不动产统一登记加速整合。51日,全面承接不动产登记职能,圆满完成中省要求。6月,不动产数据全部顺利接入国家级平台。10月底,主城区不动产登记数据成功汇交国土部,成为全国省会城市中的第二家,受到部、省一致表扬。

9、各项协调配合任务圆满完成。采取有力措施,积极配合做好城乡统筹、综合治税、创建国家防震减灾示范城市、房地产项目审批和用地供应改革、“美丽城区、美丽县城、美丽镇街、美丽村庄”建设、《西安市代管西咸新区工作清单》和《西安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中涉及的各项任务。

10、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全面加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夯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开展“责任落实年”活动,强化干部作风建设和能力提升,全力打造追赶超越国土铁军。健全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持续开展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长(减少)情况,分析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西安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总收入为274402.91万元,总支出274108.59万元,与上年比较总收入总支出增加21045.40万元,造成增加的主要原因为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其他文物支出、事业运行、住房公积金等。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2017年度总收入为274402.9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为14716.8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258703.78万元);经营收入413.45万元;其他收入568.79万元。   

3、本年度支出构成情况:2017年度总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766.1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4.6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66850.98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5767.0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07.81万元。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减情况,分析增减变化的原因: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为273420.6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为14716.8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258703.78万元),总支出为26061.79万元,总收入较上年增加26919.99万元,总支出较上年增加26919.09万元,主要是由于征地拆迁补偿、其他文物支出、事业运行、住房公积金等相关经费财政拨款增加。

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2017年其他文物支出为766.1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为314.61万元、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为8147.20万元、安全监管监察专项为2万元、行政运行为1377.97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为379.58万元、土地资源调查为363.18万元、地质灾害防治为547.59万元、土地资源储备支出为872.10万元、地质矿产资源利用与保护为70.08万元、事业运行为717.38万元、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为753.04万元、住房公积金为338.57万元、购房补贴为69.24万元。

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人员经费为2534.63万元、公用经费为249.31万元。

4、 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收入为258703.78万元,支出为258703.78万元,主要用于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土地出让业务支出。

5、 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入情况: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6、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7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1615.9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为482.0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为40.3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为1093.58万元。

(三) 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31.9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为9.69万元,占“三公”经费的30.33%;公务接待费支出为0.26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8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为21.99万元,占“三公”经费的68.8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9.69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0.05万元。2017年度我局因公出国实际支出9.69万元,因公参加出国境团组共2批、4人次。主要是由于2017年参加世界地质公园年会。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21.99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2.04万元2017年未购置车辆。主要是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地质灾害排查、汛期排查及汛后防灾、土地现状调查、土地储备征收等工作。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公务接待费用支出0.26万元,较去年同比减少0.53万元,累计接待3批次、10人。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对3个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581.83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195.74万元,较上年增加20.51万元,主要原因为2017年我局增加人员编制数,公用经费增加,养老金及职业年金计提比例调整。

(二)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23辆。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西安市国土资源局

2018917


相关附件:

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