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国土资源局2016年决算公开


西安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内容

一、西安市国土资源局概况

(一)西安市国土资源局主要工作职责

西安市国土资源局为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有关国土资源、地质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拟订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负责全市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工作,调查处理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场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开展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研究提出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政策建议;参与全市宏观经济运行、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的研究;拟订国土资源调控、节约集约利用和循环经济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计划;指导和审核区、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组织编制矿产资源、地质勘查和地质环境等规划以及地质灾害防治、矿山环境保护等其他有关的专项规划并监督检查规划执行情况。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依法保护全市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承担、指导全市土地确权、分等定级、土地登记工作;组织承担和调处重大权属纠纷。承担全市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牵头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监督占有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组织实施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耕地开发工作;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负责各类用地的审查、上报工作。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全市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负责各类土地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提高社会查询服务。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拟订并实施土地开发利用标准,管理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储备、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拟订并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等管理办法,建立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等政府公示地价制度;会同农业部门监督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负责规范全市通的土地市场,监测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监管地价,规范和监管矿业权市场,组织对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管国土资源相关社会中介组织和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管理,负责授权范围内的采矿登记管理,编制并组织实施矿业权设置方案;负责地质勘查行业、地质勘查资质的监督工作;依法组织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采矿权价款和使用费。承担地质环境保护、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责任。指导监督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地质遗址保护区,负责城市地质、农业地质、旅游地质的勘查、评价工作;负责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编制地质灾害等国土资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依法征收国土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负责组织土地、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的征管,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收益分配制度,指导、监督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资金的收取和使用;参与管理土地、矿产等资源性资产和国家出资形成的矿业权权益,负责有关资金、基金的预算和资产监督管理。

(二)决算单位构成:

西安市国土资源局设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6个,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2个,财政补助事业单位3个,经费自理事业单位1个。

纳入西安市国土资源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西安市国土资源局(本级)
行政单位
2 西安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
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
3 西安市国土资源行政执法监察队
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
4 西安市地质环境监测站
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5 秦岭终南山世界地质公园管理办公室
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6 西安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7 西安市土地产籍产权管理中心
经费自理事业单位


二、西安市国土资源局2016年收支总体情况

   西安市国土资源局2016年总收入253228.24万元,总支出253430.7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为246500.6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为45420.1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201080.54

万元);经营收入482.19万元;其他收入6245.38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0.5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1.3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14541.39万元;交通运输支出3400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4647.46万元。

1、 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2016年总收入较上年减少40048.24万元,总支出较上年减少40588.59万元,主要是由于征地拆迁补偿、土地出让业务支出等相关经费财政拨款减少。

2、 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增加55.57万元,主要原因为2016年养老金及职业年金计提比例调整,实行公车改革后人员交通补贴计入其他交通费用。

3、 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2016年用于政府采购总金额为1.8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1.8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办公用品耗材等开支。

4、 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三公”经费为我局及下属各事业单位的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公务接待费。

西安市国土资源局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为34.56万元,其中:出国境经费为9.74万元;公务接待费为0.7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24.03万元。较上年减少了27.6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增加1.9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29.24万元,接待费减少0.31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情况

   2016年度我局因公出国实际支出9.74万元,较去年同比增加1.91万元;因公参加出国境团组共2批、4人次。主要是由于2016年参加世界地质公园年会。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2016年未购置车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4.03万元,较去年同比减少29.24万元。主要是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地质灾害排查、汛期排查及汛后防灾、土地现状调查、土地储备征收等工作。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公务接待费用支出0.79万元,较去年同比减少0.31万元,累计接待8批次、25人。

2016年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编制单位:西安市国土资源局                                                 单位: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
小计
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 2 3 4 5 6
34.56
9.74
0.79
24.03

24.03



相关附件:

2016部门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