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部门预算

西安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市级部门预算公开内容

一、西安市国土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工作职责

   西安市国土资源局为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有关国土资源、地质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拟订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负责全市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工作,调查处理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场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开展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研究提出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政策建议;参与全市宏观经济运行、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的研究;拟订国土资源调控、节约集约利用和循环经济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计划;指导和审核区、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组织编制矿产资源、地质勘查和地质环境等规划以及地质灾害防治、矿山环境保护等其他有关的专项规划并监督检查规划执行情况。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依法保护全市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承担、指导全市土地确权、分等定级、土地登记工作;组织承担和调处重大权属纠纷。承担全市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牵头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监督占有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组织实施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耕地开发工作;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负责各类用地的审查、上报工作。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全市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负责各类土地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提高社会查询服务。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拟订并实施土地开发利用标准,管理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储备、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拟订并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等管理办法,建立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等政府公示地价制度;会同农业部门监督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负责规范全市通的土地市场,监测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监管地价,规范和监管矿业权市场,组织对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管国土资源相关社会中介组织和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管理,负责授权范围内的采矿登记管理,编制并组织实施矿业权设置方案;负责地质勘查行业、地质勘查资质的监督工作;依法组织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采矿权价款和使用费。承担地质环境保护、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责任。指导监督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地质遗址保护区,负责城市地质、农业地质、旅游地质的勘查、评价工作;负责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编制地质灾害等国土资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依法征收国土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负责组织土地、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的征管,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收益分配制度,指导、监督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资金的收取和使用;参与管理土地、矿产等资源性资产和国家出资形成的矿业权权益,负责有关资金、基金的预算和资产监督管理。

(二)西安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7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也是我市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和品质西安建设的起步之年。全市国土资源系统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国土资源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的各项部署,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五大发展理念,不断深化国土资源改革创新,全面提高服务保障能力,努力为“品质西安”建设做出新贡献。重点做好以下9项工作:

1、千方百计保障重点项目用地,服务西安发展追赶超越

加强计划指标管理。积极向国土部、省国土厅争取用地指标。对省市重点建设项目、民生项目和新型城镇化用地应保尽保,对过剩产能项目要严把土地关口。在指标分配上精准使用,对年内必须开工的市级重点项目及时予以保障,确保项目落地开工建设。用足用好有利政策。充分利用国家和省上在扶贫工作重点县、革命老区的增减挂钩政策,做好我市蓝田县、周至县红色文化产业、旅游业等特色产业用地保障,为扶贫攻坚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应有贡献。持续提升保障能力。对省市重点项目要提前介入,抓紧组卷上报,主动服务,条件成熟一个上报一个,确保重点项目合法开工建设。加快审批供应。畅通重点项目建设用地“审、报、征、供、登”快速通道,全力提高供地率。

2、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守红线不放松

强化规划管控,完成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认真做好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6月底前完成规划编制,年底前完成市县乡三级规划调整完善成果报备。积极配合部、省做好对我市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任务的专项督察,年内完成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任务。夯实保护责任,强化依法保护耕地意识。逐级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对耕地保护贡献突出的地区,在建设用地指标分配和土地整治项目上予以倾斜,进一步调动各方耕地保护的积极性。扎实做好2016年省级耕地保护责任目标检查、验收和考核准备。落实占补平衡制度,强化建设性保护。争取省厅支持力度,增大耕地易地补充数量,为建设用地报批创造条件。继续抓好长安区、蓝田县、周至县高标准基本农田示范县建设,年内完成4万亩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扎实推进“双退”工作,按时完成“双退”核查认定,推进我市“双退”工作落实。

3、落实节约集约优先发展战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抓紧制定有效的盘活利用政策,严格执行建设用地定额标准,巩固“以地控税、以税节地”成果。树立立体用地新理念,推广多层标准化厂房、产业综合体、地下空间利用等新的节地模式。继续做好开发区节地评价,认真开展建设项目节地评价。强化批后监管。落实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制度,加大已批土地征收、供应力度,对全市土地供应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供地不规范、动态巡查不到位的区县和开发区,采取跟进督办、通报约谈等措施限期整改。加强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信息录入更新工作,实现土地征收、供应动态全程监管,提高土地综合利用率。继续盘活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加大批而未供土地和闲置土地清理整改力度,坚决从源头上控制土地闲置,避免出现新的资源浪费。扎实做好迎接西安督察局和省国土厅对闲置用地处置督察、实地核查的准备。

4、积极做好土地储备和融资工作,努力防范融资风险

扩大土地收储和供应规模。继续扩大跨区联合储备,加强与周至等远郊区县联合储备力度,不断扩大土地储备规模。做好包装推介,加大已储备土地的供应力度,加快火车北客站周边及远郊区县联合储备土地的供应节奏,缩短储备周期,增加储备收益。加强土地储备资金管理。继续加大与银行、保险资金及基金公司合作,积极引入PPP融资模式,全力保障幸福路地区综合改造、棚户区改造等重点项目的土地储备和资金需求。规范运行全市统一的土地交易平台。搞好技术保障,健全应急处理流程和风险防范管控机制,完善网上挂牌交易制度,规范和细化交易流程,确保网上交易安全运行。

5、从严打击土地矿产违法违规行为,确保零约谈、零通报、零问责

做好迎接西安督察局开展例行督察的准备,确保市政府不能被约谈、被问责、被通报。打好变更调查和卫片整治两场战役,既保变更任务过关,又保卫片整改通过部省验收。对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乡镇街办,以及国土、规划、建设等部门,实施“党政同责、部门协同”为核心的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共同责任考核,倒逼履职尽责,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国土资源管理新格局。

6、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加强地灾防治和矿产管理

落实防灾各项制度。编制完成西安市地质灾害防治“十三五”规划,制定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汛前集中对全市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排查。认真做好应急值班、应急调查、应急演练等工作,长安区要完成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建设。开展地灾工程治理。继续开展地面沉降、地裂缝监测,构建多部门联合的地面沉降、地裂缝防治体系。加快推进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完成省厅下达治理项目的验收工作。把地灾搬迁与扶贫移民搬迁有机结合,继续推进搬迁避让工作,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加强矿产资源管理。完成新一轮《西安市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按照《西安市秦岭北麓矿山专项整治方案》要求,今年再关闭矿山17个,秦岭北麓矿权数量由45个减少至28个。积极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加大关闭落后砖窑力度,扶持现代化新型建材隧道窑建设,鼓励清洁能源地热干热岩应用,积极开展城市治理专项工作中赋予的生产经营场所扬尘污染治理,为全市治污减霾作出积极贡献。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对秦岭地质公园建设的支持,进一步完善公园科普设施、保护设施、基础设施、监测和信息化设施建设,加强旅游推介和对外文化交流。

7、不断深化国土资源改革,健全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机制

稳妥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高陵区要按照部、省批准的试点方案,认真制定第二阶段实施计划,尽快制定出台宅基地管理审批“6+1”制度办法,探索实行宅基地有偿使用和有偿退出政策机制,11月底前,力争形成一批高质量的成果上报国土部和省国土厅。扎实推动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深入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研讨,制定不动产登记工作建设方案。以实现“四统一”为目标,倒排时间,明确任务,细化措施,加快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建设和业务流程再造步伐,全力构建和完善我市不动产登记、权籍调查、信息化建设工作体系,力争年底前实现全市统一颁证。

8、全面推动法治国土建设,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推进法治国土建设。科学制定《“十三五”法治国土建设实施方案》和《“七五”普法实施方案》。持续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建立国土系统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以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制度。强化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认真执行复议决定、行政诉讼判决裁定。加强地籍管理。出台《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指导意见》,加快房地一体农村土地调查确权登记发证,推进农村地籍调查工作。5月份前,完成我市2015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和卫片执法基础数据衔接,确保通过国家验收。抓好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深入推进“一张图”核心数据库及综合监管平台建设。充分应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开展电子政务平台建设,实现建设用地预审、土地转用征收、土地整治项目立项等审批手续网上申报和网上办理。全面加强门户网站管理,做好网络安全等服务保障。夯实业务基础工作。持续做好土地专项审计整改、政府信息公开、信访维稳、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工作,加强新闻宣传和信息报送工作,及时监测并稳妥应对国土舆情,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9、大力推进国土系统自身建设,塑造忠诚干净担当新形象

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全面履行党组职责,优化班子结构。在全系统积极开展“能力建设年”活动,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着力提高讲政治、守规矩的能力,懂全局、管本行的能力,抓重点、破难题的能力,抓落实、求实效的能力,讲担当、善作为的能力,崇廉洁、拒腐蚀的能力,全力锻造素质过硬、作风优良的国土干部队伍。加强服务保障,提高工作效能。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优化工作流程,在项目审批监管、资金审核拨付等方面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始终保持争创一流的激情、不甘落后的劲头,全力做好服务保障,坚决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学习制度化、常态化,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切实筑牢思想防线。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专项教育,突出抓好《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专题学习和贯彻执行。继续抓好“两个责任”落实,正确理解和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

(三)西安市国土资源局及所属基层单位情况:

西安市国土资源局由西安市国土资源局局机关及下属七个基层预算单位组成,下属基层单位分别是:西安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西安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队、西安市地质环境监测站、秦岭终南山世界地质公园管理办公室、西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西安市土地产籍产权管理中心、西安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其中:

(1)西安市国土资源局机关:在职人员62名,离退休人员40名,单位性质为行政机关,经费管理方式为财政拨款,单位资产40690.03万元;

(2)西安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在职人员46名,离退休人员10名,单位性质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经费管理方式为财政全额拨款,单位资产1242540.39万元;

(3)西安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队:在职人员23名,离退休人员1名,单位性质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经费管理方式为财政全额拨款,单位资产220.09万元;

(4)西安市地质环境监测站(西安市防治骊山滑坡办公室):在职人员29名,离退休人员11名,单位性质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经费管理方式为财政全额拨款,单位资产701.81万元;

(5)秦岭终南山世界地质公园管理办公室:在职人员7名,单位性质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单位资产1075.39万元。

(6)西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在职人员40人,单位性质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单位资产10.88万元;

(7)西安市土地产籍产权管理中心:在职人员16名,离退休人员3名,单位性质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单位资产2563.83万元;

(8)西安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在职人员13名,离退休人员1名,单位性质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单位资产679.22万元;

(四)本级单位和所属单位预算的汇总预算为:总收入259220.69万元,其中局本级26061.79万元、秦岭终南山世界地质公园管理办公室137.88万元、西安市地质环境监测站435.15万元、西安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231087.89万元、西安市土地产籍产权管理中心363万元、西安市国土资源行政执法监察队494.84万元、西安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640.14万元;总支出259220.69万元,其中局本级26061.79万元、秦岭终南山世界地质公园管理办公室137.88万元、西安市地质环境监测站435.15万元、西安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231087.89万元、西安市土地产籍产权管理中心363万元、西安市国土资源行政执法监察队494.84万元、西安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640.14万元。

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要是我局2017年增加了一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西安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要是我局2017年增加了一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西安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2017年政府采购913.48万元,其中货物类76.72万元,服务类836.76万元。

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三公”经费主要为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说明:“三公”经费合计73.50万元,较上年下降3.3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24万元,较上年下降0.4万元;公务接待费17.50万元,较上年下降0.5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2万元,较上年2.36万元。主要是严格按照“八项规定”的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五)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相关依据及填报口径

1、西安市国土资源局预算编制依据

西安市国土资源局预算收支金额的编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西安市财政预算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西安市财政局关于2016年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预算定额标准的通知》(市财发〔2015〕222号)、《西安市市级基本支出预算管理办法》(市财发[2007]771号)、《西安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发[2007]161号)和《西安市市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市财发[2007]871号)的规定,坚持收支平衡、精细科学、应收尽收的原则。

2、支出项目填报口径:

(1)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工资福利支出:指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含编办批准的编制外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各类社会保险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指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离退休经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指单位在日常工作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如办公费、水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不包括项目支出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2)项目支出:指我局根据职能职责为完成行政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二、西安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总表(见附表)

三、西安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总表(财政拨款)(见附表)

四、西安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表(见附表)

五、西安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表(见附表)

六、西安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科目分  见附表)

七、西安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经济分类科目分  见附表)

八、西安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按功能科目分  见附表)

九、西安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按经济分类科目分  见附表

十、)西安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见附表)

十一、西安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政府采购(资产配置、购买服务)预算表(见附表)

十二、2017年市对区县专项转移支付预算补助表(见附表)

                             2017年3月29日




相关附件:

2017年部门预算输出报表国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