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国土资源局2015年部门预算

西安市国土资源局

2015年市级部门预算公开内容

一、西安市国土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工作职责

西安市国土资源局为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有关国土资源、地质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拟订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负责全市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工作,调查处理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场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开展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研究提出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政策建议;参与全市宏观经济运行、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的研究;拟订国土资源调控、节约集约利用和循环经济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计划;指导和审核区、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组织编制矿产资源、地质勘查和地质环境等规划以及地质灾害防治、矿山环境保护等其他有关的专项规划并监督检查规划执行情况。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依法保护全市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承担、指导全市土地确权、分等定级、土地登记工作;组织承担和调处重大权属纠纷。承担全市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牵头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监督占有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组织实施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耕地开发工作;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负责各类用地的审查、上报工作。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全市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负责各类土地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提高社会查询服务。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拟订并实施土地开发利用标准,管理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储备、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拟订并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等管理办法,建立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等政府公示地价制度;会同农业部门监督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负责规范全市通的土地市场,监测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监管地价,规范和监管矿业权市场,组织对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管国土资源相关社会中介组织和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管理,负责授权范围内的采矿登记管理,编制并组织实施矿业权设置方案;负责地质勘查行业、地质勘查资质的监督工作;依法组织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采矿权价款和使用费。承担地质环境保护、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责任。指导监督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地质遗址保护区,负责城市地质、农业地质、旅游地质的勘查、评价工作;负责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编制地质灾害等国土资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依法征收国土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负责组织土地、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的征管,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收益分配制度,指导、监督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资金的收取和使用;参与管理土地、矿产等资源性资产和国家出资形成的矿业权权益,负责有关资金、基金的预算和资产监督管理。

(二)西安市国土资源局2015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5年,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各级党委要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坚持思想教育从严、干部管理从严、作风要求从严、组织建设从严、制度执行从严,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工、青、妇等群众团体作用,围绕中心,抓好全面,凝聚人心,鼓舞士气,为国土事业守红线、保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1、开展“服务经济保障发展”活动

2、加强土地利用计划管理

3、全力保障重点项目用地

4、调整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5、强化用地预审工作

6、积极做好科技资源相关工作

7、加强基本农田永久保护

8、严格落实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责任

9、加大建设用地报批力度

10、推进土地整治项目建设

11、落实占补平衡制度

12、保障被征地农民利益

13、努力做好国土资源保障服务

14、积极推进节约集约用地

15、严格供地监管

16、扎实抓好土地变更调查

17、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和新型社区建设安置用地确权登记发证试点

18、全力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

19、继续加强土地登记规范化建设

20、严格落实日常地籍管理工作

21、创新推进各项部省试点工作

22、积极开展专项调研

23、加强国土资源形势分析

24、加强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土地管理工作

25、继续巩固和维护良好的矿业秩序

26、加强矿山资源监督管理

27、有效化解矿权纠纷

28、贯彻落实地灾防治各项制度

29、加强综合防治体系建设

30、做好地质环境监测工作

31、加强预算核算管理

32、强化资产管理

33、加强领导班子建设

34、高度重视干部队伍建设

35、继续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36、加强国土资源所建设

37、建设“三型”党组织

38、开展廉政教育培训

(三)西安市国土资源局及所属基层单位情况:

西安市国土资源局由西安市国土资源局局机关及下属六个基层预算单位组成,下属基层单位分别是:西安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西安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队、西安市地质环境监测站、西安市土地产籍产权管理中心、西安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秦岭终南山世界地质公园管理办公室,其中:

(1)西安市国土资源局机关:在职人员61名,离退休人员38名,单位性质为行政机关,经费管理方式为财政拨款,单位资产19887.62万元;

(2)西安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在职人员43名,离退休人员10名,单位性质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经费管理方式为财政全额拨款,单位资产1117023.15万元;

(3)西安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队:在职人员21名,离退休人员1名,单位性质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经费管理方式为财政全额拨款,单位资产196.40万元;

(4)西安市地质环境监测站(西安市防治骊山滑坡办公室):在职人员28名,离退休人员11名,单位性质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经费管理方式为财政全额拨款,单位资产812.55万元;

(5)西安市土地产籍产权管理中心:在职人员24名,离退休人员3名,单位性质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单位资产2315.22万元;

(6)西安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在职人员13名,离退休人员1名,单位性质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单位资产679.22万元;

(7)秦岭终南山世界地质公园管理办公室:在职人员8名,单位性质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单位资产800.66万元。

(四)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相关依据及填报口径

1、西安市国土资源局预算编制依据

西安市国土资源局预算收支金额的编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西安市财政预算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西安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2年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预算定额标准的通知》(市财发[2011]1237号)、《西安市市级基本支出预算管理办法》(市财发[2007]771号)、《西安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发[2007]161号)和《西安市市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市财发[2007]871号)的规定,坚持收支平衡、精细科学、应收尽收的原则。

2、支出项目填报口径:

(1)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工资福利支出:指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含编办批准的编制外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各类社会保险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指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离退休经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指单位在日常工作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如办公费、水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不包括项目支出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2)项目支出:指我局根据职能职责为完成行政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二、西安市国土资源局2015年部门预算收支总表(见附表)

三、西安市国土资源局2015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  见附表)

四、西安市国土资源局2015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按经济分类科目分  见附表)

五、西安市国土资源局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见附表)

六、西安市国土资源局2015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政府采购(资产配置、购买服务)预算表(见附表)

2015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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