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新区天谷七路以北,云水四路以西
地块用地规划条件的公示
(公示期限7天)

该宗用地位于天谷六路以北,天谷五路以南,云水一路以东,规划净用地面积23.147亩。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B1),容积率≤5.5,建筑密度≤50%,绿地率≥25%。地上建筑面积≤84873.2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5665平方米。

自规划条件指标方案公示开始之日起7天内,相关利害关系人及广大群众对该规划设计方案有异议或意见,可于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或电子邮箱的方式提出意见或建议,我局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核实后依法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公 示 期:2021年10月14日至2021年10月20日

电子邮箱:715322781@qq.com

联系电话:81150622

联 系 人:景强强

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