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曲江新区大明宫范围约3亩用地性质调整及QJ10-7-52号宗地规划条件的公示(公示期限15天)

该项目位于曲江新区大明宫范围内,经九路以东,恒大帝景项目二期以南, 御井路以西,凤城三路以北,净用地面积7.677亩,根据《西安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2017年修订),该宗地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供应设施用地(U1),拟将用地范围内2.708亩二类居住用地(R2)调整为供应设施用地(U1),调整后,该7.677亩供应设施用地(U1)地籍编号QJ10-7-52,规划地上建筑面积2559㎡,容积率≤0.5,建筑密度≤30%,绿地率≥25%。

自该规划条件指标方案公示起15天内,自相关利害关系人及广大群众对该规划方案有异议或意见,可于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或向审批部门提交书面材料的方式提出意见或建议,我局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核实后依法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公示日期:2021年1月18日—2021年2月1日

联系电话:029-81201330

联系人:马文

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