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新区纬三十二路以南、规划十四路以西地块用地规划条件的公示 (公示期限7天)

该宗用地位于纬三十二路以南、规划十四路以西,规划净用地面积3.713亩。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容积率≤2.8,建筑密度≤20%,绿地率≥35%。地上建筑面积≤7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940平方米。配建物业管理与服务、便利店、儿童老年人活动场地、生活垃圾收集点、租赁型保障房。

自规划条件指标方案公示开始之日起7天内,相关利害关系人及广大群众对该规划设计方案有异议或意见,可于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或电子邮箱的方式提出意见或建议,我局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核实后依法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公 示 期:2021年01月11日至2021年01月17日

电子邮箱:715322781@qq.com

联系电话: 81150622

联 系 人: 景强强

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0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