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经开区泾渭新城泾渭路以西、泾高北路以北西安记忆项目一宗约140.85亩划拨用地规划条件的公示 (公示期7天)

该宗地位于经开区泾渭新城泾渭路以西、泾高北路以北净用地面积约140.85亩(约9.39Ha)。该宗用地性质为文化设施用地(A2),该宗地具体规划指标如下:

容积率≤0.25,建筑密度≤25%,绿地率≥35%。总建筑面积约32641㎡;地上建筑面积约23475㎡;地下建筑面积约9166㎡(人防区域面积以最终审核为准),配建垃圾收集点1处不小于50㎡;地下空间开发不小于2层。用地退界要求按相关规定执行。最终审批面积,应以经开区管委会相关批复或备案文件为准。停车位配建按照《西安市建设项目停车位配建标准》,本次规划用地位于停车分区的四类地区。机动车停车位展览馆按1个/100㎡设计,会展中心按1.5个/100㎡设计,最终车位数应以建审方案为准。应设置10%的新能源汽车充电车位,预留总车位数量30%的配电容量。

自规划条件指标方案公示开始之日起7天内,相关利害关系人及广大群众对该规划设计方案有异议或意见,可于公示期内通过电话、电子邮箱或向审批部门提交书面材料的方式提出意见或建议,我局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核实后依法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公 示 期:2021年1月7日至2021年1月13日

电子邮箱:241922888@qq.com

联系电话:029-86512375

联 系 人:陈潇霏

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