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阎良区610114004004GB00003宗地规划条件的公示 (公示期限7天)

该宗用地阎良区航空城大道北侧、迎宾大道以西、振兴路以东的航空供应链基础配套园内。规划净用地面积1.0845公顷,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B1),容积率≤5.5,建筑密度≤50%,绿地率≥25%,机动车位≥656辆,地上建筑面积≤59645平方米,地下停车建筑面积≥19530平方米。限高50米,地下建筑面积最终以实际审核方案为准。

自规划条件指标方案公示开始之日起7天内,相关利害关系人及广大群众对该规划设计方案有异议或意见,可于公示期内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向审批部门提交书面材料的方式提出意见或建议,我局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核实后依法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公 示 期:2021年1月7日至2021年1月13日

电子邮箱:2878019114@qq.com

联系电话:029-86868291

联 系 人:何丹丹

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