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临潼区芷阳110kv输变电工程用地规划条件的公示 (公示期限7天)

该宗地位于临潼区,凤凰大道与博望一路交叉口东北角地块内,规划净用地面积约0.399公顷,合5.981亩。具体规划指标如下:

(一)拟规划建设用地性质:供应设施用地(U1)

(二)拟规划建设用地面积:净用地面积0.399公顷(以最终实测成果表(附图)为准)

(三)容积率:≤0.3

(四)建筑密度:≤30.4%

(五)建筑使用性质:电力设施供应建筑

(六)建筑限高:以空军机场审批为准,同时满足市标、电力行业相关规范要求

         (七)建筑控制规模:地上建筑面积≤114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70.84平方米(人防面积以人防部门审批为准)

自该规划条件指标方案公示起7天内,自相关利害关系人及广大群众对该规划方案有异议或意见,可于公示期内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向审批部门提交书面材料的方式提出意见或建议,我局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核实后依法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公示期:2020年12月4日至2020年12月10日

电子邮箱:278049932@qq.com

联系电话:029—61110113

联系人:杨蒙娜

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