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经开区泾渭新城桑军大道以东、纬二路以北约974亩建设用地指标平衡及规划条件的公示(公示期限7天)

该宗地位于经开区泾渭新城开发范围内,桑军大道以东、纬二路以北、旅游大道以西,土地报批规模为974亩,拟出让净用地约为909.6亩。

    规划净用地面积约909.6亩(60.64Ha),容积率≥0.7,建筑系数≥40%,绿地率≤15% ;总建筑面积不小于42448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不小于424480平方米;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超过项目总用地7%;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建筑面积不超过总建筑面积的30% ;根据项目需求配建垃圾收集点,每处占地不少于50㎡。用地退界按相关规定执行。停车位按照生产、物流类建筑按0.4个/100平方米设计;办公、实验类建筑按0.5个/100平方米设计。配建停车位总数的10%应建成充电设施。

自规划条件指标方案公示开始之日起7天内,相关利害关系人及广大群众对该规划设计方案有异议或意见,可于公示期内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提出意见或建议,我局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核实后依法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公 示 期:2020年6月17日至2020年6月23日

电子邮箱:241922888@qq.com

联系电话:029-86512375

联 系 人:陈潇霏

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