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白鹿原约124亩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的公示(公示期限7天)

该宗地位于灞桥区水安路以北,弘知路以南,大学城南北向规划路以东。拟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约8.15公顷,其中代征城市道路面积约2.54公顷,代征城市绿地面积约0.35公顷。配建垃圾收集点、公共厕所、幼儿园等。具体规划指标如下:

二类居住用地(R2),净用地面积约5.26公顷,容积率≤1.5,绿地率≥35%,建筑密度≤25%,限高18米。地上建筑面积78900m2,地下建筑面积46314m2,机动车停车位947辆。

自规划条件指标方案公示开始之日起7天内,相关利害关系人及广大群众对该规划设计方案有异议或意见,可于公示期内通过电话的方式提出意见或建议,我局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核实后依法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公 示 期:2020年3月30日至2020年4月5日

联系电话:029-86786974

联 系 人:白璐

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