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经开区泾渭新城渭华路以东、泾勤路以南,西安经开城市投资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姬家乡集中安置区项目二期约267亩划拨用地规划条件变更的公示(公示期限15天)

该宗用地位于经开区泾渭新城渭华路以东、泾勤路以南,规划净用地面积约267亩,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容积率≤2.9,建筑密度≤20%,绿化率≥35%,建筑高度≤80米,用地退界按相关规定执行。配套设施有关要求按照《陕西省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西安市城乡技术管理技术规定》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中配建要求执行。停车位按照《西安市建设项目停车位配建标准》配建,住宅建筑按1.2个/平方米,商业建筑按1.2个/100平方米配建,配建车位100%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机动车停车位8454个,地上不大于845个,地下不小于7609个,地下空间开发不小于2层。用地调整方案见公示图。

自规划条件指标方案公示开始之日起15天内,相关利害关系人及广大群众对该规划设计方案有异议或意见,可于公示期内通过电话的方式提出意见或建议,我局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核实后依法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公 示 期:2020年3月26日至2020年4月9日

联系电话:029-86512375

联 系 人:彭亮

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