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〇〇一工厂职工安置楼(军队经济适用房)建设项目规划条件的公示(公示期限7天)

该宗用地位于雁塔区小寨西路232号,规划净用地面积9.904亩。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容积率小于等于7.02,建筑密度小于等于20.6%,绿地率大于等于30.0%,机动车位367辆,地上建筑面积小于等于46380.263平方米,地下停车建筑面积22265.444平方米。

自规划条件指标方案公示开始之日起7天内,相关利害关系人及广大群众对该规划设计方案有异议或意见,可于公示期内通过电话的方式提出意见或建议,我局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核实后依法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公 示 期:2020年3月20日至2020年3月26日

联系电话:029-85411110

联 系 人:安子瑜

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