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新区GX3-26-17-1及GX3-26-17-4宗地用地规划条件的公示(公示期限7天)

GX3-26-17-1及GX3-26-17-4宗地位于高新区兴隆一路以北,甘渡西街以南,星虹一路以东,规划八路以西,规划净用地面积分别为23581平方米、2320平方米,用地性质均为商业用地(0901)。GX3-26-17-1容积率≤1.7,建筑密度≤50%,绿地率≥25%;GX3-26-17-4容积率为1.0,建筑密度≤50%,绿地率≥25%。

自规划条件指标方案公示开始之日起7天内,相关利害关系人及广大群众对该规划设计方案有异议或意见,可于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或电子邮箱的方式提出意见或建议,我局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核实后依法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公 示 期:2024年12月24日至2024年12月30日

电子邮箱:715322781@qq.com

联系电话:029-81150622

联 系 人:景强强

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