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长安路支行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声明(2021年3月2日)


因预告登记权利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长安路支行保管不善,将编号为201705802010的不动产登记证明【预购商品房(预购集资房)贷款抵押登记备案证明】遗失,现声明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公章):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长安路支行

2021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