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废公告(2021年1月25日)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1、权利人:戴西娜

不动产坐落:西安市莲湖区高阳里38号13幢1室

不动产权证号:1100110008Ⅱ-12-0-13-1~0

公告编号:20210163

2、权利人:李希哲

不动产坐落:西安市新城区西一路易俗巷1幢20502室

不动产权证号:1100108015II-21-1-1-20502~0

公告编号:20210164

西安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