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2020年12月1日)CB

下列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因不动产权利人保管不善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下列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声明期为十五个工作日。

 1、不动产权利人:许慧 

不动产坐落:西安市未央区尚稷路7168号260幢10205室 

不动产证号:陕(2019)西安市不动产权第0188287号 

声明编号:2020CB补0281 

2、不动产权利人:王继武 

不动产坐落:西安市灞桥区灞桥镇朝阳社区29号楼29幢20202室 

不动产证号:1275114024-5_1-1-29-20202~1 

声明编号:2020CB补0282 

西安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202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