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2020年6月24日)

下列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因不动产权利人保管不善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下列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声明期为十五个工作日。

1不动产权利人:刘忠信

不动产坐落:西安市碑林区东大街334号8幢10102室

不动产证号:1125108007Ⅰ-1-1-8-10102~0

公告编号:20200587

2、不动产权利人:金磊

不动产坐落:西安市碑林区边东街西侧3幢10501室

不动产证号:1100106011-27-1-3-10501~1

声明编号:20200588

3、不动产权利人:邓军

不动产坐落:西安市雁塔区电子二路82号4幢20402室

不动产证号:1075102023-2-1-4-20402~0

声明编号:20200589

4、不动产权利人:吴西绒

不动产坐落:西安市莲湖区自强西路69号4号楼3幢20101室

不动产证号:1100110017Ⅲ-1-1-3-20101~0

声明编号:20200590

5、不动产权利人:郑书琴

不动产坐落:1100102010-57-1-15-40401~0

不动产证号:西安市雁塔区长安南路天坛路15幢40401室

声明编号:20200591

6、不动产权利人:周博

不动产坐落:1100108010Ⅱ-78-1-3-20514~1

不动产证号:西安市碑林区印花布园10号楼3幢20514室

声明编号:20200592

西安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2020年6月24日